教代会
安徽医科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执行委员会专门工作组职责
文章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21-10-1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全面落实依法办学、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2011年第32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及上级关于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的规定,围绕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和《安徽医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文件精神,经安徽医科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讨论决定,校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设立教学科研组、调研咨询组、财经福利组、提案工作组等四个专门工作组。专门工作组对教代会负责,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每年度至少向教代会执委会汇报一次。

安徽医科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专门工作组工作职责如下:

教学科研组:

1.督促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教代会作出的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决议。

2.参与论证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等。

3.通过深入调研,收集整理教职工对学校在教学改革、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师资培训、职称评定、科研立项与资助、成果评审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学校提出建议方案。

4.完成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调研咨询组:

1.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接受教代会的委托,定期深入各二级教代会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党委和行政改革任务、发展规划、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完成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经福利组:

1.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教代会有关教职工财经福利的有关决议;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教代会财经福利决议的落实情况。

2.听取、收集教职工对生活、福利、住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拟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此类议案进行调查和论证。

3.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涉及教职工财经福利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各项涉及教职工有关财经福利的制度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4.调研困难教职工情况,开展帮扶解困和送温暖工作,定期研究困难补助问题。

5.完成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提案工作组:

1.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会同提案工作委员会做好提案的收集、整理、归纳和分送工作。向大会报告提案收集、办理情况,向提案人回复提案的办理情况。

2.教代会闭会期间,继续收集和办理提案,同时听取代表和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予以解决。

3.做好提案的宣传工作,组织评选优秀提案。对办理提案认真、效果显著的部门或负责人,向教代会执委会提出给予表彰的建议;对办理提案推诿、拖拉的部门或负责人,向教代会执委会提出给予批评、限期改正的建议。

4.妥善保管教代会代表的提案及工作组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并建立提案工作档案。

5.完成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