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主持校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校工会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校工会工作,并在会后抓好贯彻落实。

2、组织校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会工作。

3、严格执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团结同志,抓好落实。

4、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校党委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修订稿)》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校教代会主任和校分管领导抓好教代会工作。

5、认真履行工会维护、教育、建设与参与等四项职能,加强教职工的传统教育和师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坚持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坚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校工会自身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7、切实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用有限的经费最大限度的为教职工服务。

8、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高校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9、积极完成校党委、行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