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校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在知行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执委会全委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安徽医科大学章程》修订稿。校党委副书记、校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刘群英主持会议。
刘群英指出,大学章程是高校办学治校的根本大法,在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和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召开重要会议、多次到高校调研,对教育强国建设和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教育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政策法规,对高等教育和高校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学校也迎来了“新医科”发展的新机遇,迫切需要学校章程予以呼应,更好地推动学校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认真听取讨论后,刘群英对各位执委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建言献策,展现出的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态度表示了充分肯定和感谢。他强调,修订《安徽医科大学章程》是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学校实力的整体提升和国内一流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学校大学章程是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必要程序,也是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重要途径。牵头部门要认真吸收本次会议精神,根据执委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本。要心怀“国之大者”,坚定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全局高度,高水准高质量修订好大学章程,推动学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上,教代会执委聚焦《安徽医科大学章程》修订稿,逐条、逐句、逐字对修订内容进行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校党政办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