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23-07-10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保护和促进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根据《关于加强安徽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皖工发〔2019〕35号)、《关于调整安徽省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皖工发〔2022〕4 号)及《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工发〔2021〕41 号)等通知要求,提升教职工幸福感获得感,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凝聚建设国内一流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奋进力量,拟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疗休养对象面向广大教职工,以工会会员为主,优先考虑长期一线岗位工作强度大的教职工、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合理照顾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教职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安排疗休养活动:

1.上年度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或受到学校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到学校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3.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参加疗休养的疾病的。

各分工会2023年暑期疗休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分工会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疗休养人员,并报各院级党组织审核确定。因名额有限,职工数较少的分工会采取合并分配名额方式,可由合并分工会协商后报送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

二、疗休养内容

疗休养主要内容是为教职工提供休息养生服务,可安排康复治疗、心理素质训练、文体活动、乡村体验等内容。适当安排参观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和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

三、疗休养时间

疗休养工作逐年分期进行,2023年暑假期间组织一期疗休养活动,时间为8月1日-5日。

四、疗休养地点

疗休养地点从安徽省总工会认定的首批安徽省职工疗休养基地中初步选定,经过对初选疗养休养基地的接待能力、交通情况、疗养设施情况进行调研考察,结合学校情况,确定2023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基地为安徽省黄山工人疗养院,具体行程详见附件3。

五、疗休养费用

根据《关于加强安徽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皖工发〔2019〕35号)、《关于调整安徽省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皖工发〔2022〕4 号)及《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在省内进行,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含往返时间)。疗休养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和活动费等,不含交通费。每人费用不超过460元/天;凭据在单位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超标准支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个人承担。疗休养期间不享受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

六、组织实施

(一)为了确保疗休养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每期疗休养活动需组织管理团队负责疗休养活动的全程组织管理工作。根据报名情况,将疗休养人员分成若干小组,确定小组长,由小组长协助校工会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小组成员配合做好疗休养管理工作。

(二)疗休养管理团队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工会和学校关于疗休养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

2.了解所带团队的日程安排,掌握所带团队(小组)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体状况及联系方式;

3.做好与疗休养基地之间的沟通工作,努力保障疗休养教职工的权益;

4.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随时提醒疗休养人员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在整个疗休养期间,若发现疗休养人员有违纪越规行为或者参与危险活动时,必须及时加以劝阻;

6.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7.配合领队做好疗休养活动的其它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分工会按要求做好疗休养工作的宣传、组织和疗休养人员的推荐工作。

(二)出发前一周为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购买保险,购买保险后,参加疗休养的人员不能更换。因故不能按时出发的,须提前一周与校工会联系,不及时联系及已购买保险的视同已经参加疗休养活动。

(三)参加疗休养人员要遵守休养基地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按照疗休养行程的安排统一行动,不得参加存在危险的活动,必须随团出发(返回)。

(四)参加疗休养人员根据自身身体需要自备必须药品,做好出行安全保健工作。

(五)疗休养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行程。

(六)请各分工会于2023年7月17日(周一)中午12:00前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5368715@qq.com。联系人:俞传芳,电话:13637082516。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疗休养人员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年度教职工疗休养行程安排表.docx